1、开展教育思想、教学理论、课程结构、教材建设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;
2、拟定教育科研、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,并提出实施意见;
3、负责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、管理及成果的推广工作;
4、组织开展课程改革、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和推广工作;
5、组织教学研究活动,帮助教师执行教学计划,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;
6、组织“优质课、优秀论文、优秀课件、优秀案例”的评选活动;
7、组织编写乡土教材、校本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;
8、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,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与创新;
9、负责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规划,指导、督促校本教学研究;
10、负责市教育学会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联系电话:3300819